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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隐身豪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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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隐身豪富第306部分阅读(第9/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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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处理了的?”

    杜福初说:“我们已经查实了一起,可以肯定是有的。也只有这样的案子,收的钱才多得多。”

    “偷税要被罚款,交钱能够了事。企业当然愿意交钱了。”

    杜福初说:“正是这样。我们依法查封了事务所的账本,查找最后一笔收费,是6月14号收的,也就是我们传唤汪玲的前一天。收费金额是172万多,我们到企业取证,企业留有稽查局的税务稽查结论书。上面写的偷税额,正是这么多,可见他们的创收,实际上就是将国家的收入变成了他们小团体的收入了。”

    午阳问:“这种执法部门开办的创收单位,不是明令禁止了吗?”

    “以前多一些。现在只保留了极少的几家。即使是这些留下来的几家,明面上都已经脱钩了,人员都办了留职停薪手续,实际上还是打着执法机关的牌子,做原来那些事。”

    “这家事务所给一个区属局的下级机构的副职,每年就给2o万,那他们给出去的是多少?取得的收入又是多少?”

    “一年的收入是一个亿左右,每年发给有‘贡献’人员的提成。大概5oo万左右。”

    午阳说:“杜检,如果法律认定这发出的5oo万是不合法的,那将有多少人要进监狱呀。”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拿着国家的工资。干着这种非法的勾当,不依法查办,我们就是渎职了。书记,我们这次抓捕了事务所的所长,她很配合,主动告诉了办案人员资金流向的账簿。我看了一下。资金的主要流向,一是上交地税局。每年大约75oo万;二是用于本所的开支,包括人员工资、奖金、补助、购置房屋、车辆。每年两千万;再有就是发给帮了他们忙的人员了,大约5oo万。”

    午阳问:“在这个5oo万里,有没有发给局领导?”

    “那自然是免不了的。现在的问题,就是想取得市委的支持,只要是收受了这种资金的,都必须依法严惩。”

    午阳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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