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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二次元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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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好像是(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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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让他们叫你大块头,清楚没!”

    李查德继续点了点头。

    “跟父亲我读书认字去,不准摇头,不读书你想干什么,读书是最好的出路,虽然书生经常被称为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可是你瞧卡尔索斯帝国的首席大臣希尔顿不就是一个书生给顶了下去吗!所以读书是最好的出路,虽然没出路,但是也可惜培养自己的城府对不对!臭小子,不读书就打死你!”李查德抬起堪比女人还要纤细的手臂,作势要打,李查德赶紧缩回脖子,使劲地摇了摇头。

    这个刀子嘴豆腐心的父亲顿时没来由地笑了起来,对于这个死活就是不肯读书的儿子,只能听之任之,不读书也不错,读书人杀起人来,可是比那屠夫还要可怕百倍不止,借刀杀人不算可怕的,至少那是见血的,有的读书人杀起人类,当真是一点血都看不见的,“走,父亲带你去吃面去,父亲今天可是赚了不少的钱财,保准让你吃个饱!”

    李查德点了点头。

    夕阳的余晖下,老子与儿子并肩而走,可是儿子比那老子高出一个头还要不止,两个人的脚上都戴着沉重的铁链,举步维艰,别人看见了,铁定会捧腹大笑,没有成为奴隶之前,书生就总是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呦,读书人你怎么就生出那么粗壮的儿子来,连字都不肯认识,我要是你你,早就把他给丢去喂狼了,对此,读书人往往一笑置之,随即在在满是花花肠子的肚子里腹诽一句,放你娘的臭屁。

    自己的父亲就是一个最好的列子,能说善道的父亲结果可谓是凄惨,被兽人的乱刀给砍死,有时候倒不如两对硬邦邦的拳头来得实在。李查德将杀了父亲的兽人给杀了,然后抛尸荒野,一直隐忍不发,直到刘大龙的骑士军团“攻”下这梵蒂冈城,才得以解脱。入伍之后的李查德从一名低阶骑士慢慢向上爬,自己的将军说过,杀的兽人越多,你的位置才有可能爬的越高,所以李查德就要命的砍杀送死,一方面是为了复仇,一方面是为了爬上高高在上的位置。他李查德自问心无愧,比起安全区的那些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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