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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不识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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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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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犯错被同事和导师批得一无是处。犯了错就改,有问题就反思,谁还不是从犯错和改正里走过来的?

    再说了……

    她只讲了一句话啊!!!

    她根本就没有批评她,她只是说了一句“半页内容不能用”啊!!!

    办公室里坐着的所有人都听到了,但没有一个人抬头往这边看一眼。

    只有梁宝宝,忙前忙后地又是给乔桐倒水,又是给她递纸,轻声细语安慰完,还特意走到熊小时跟前,摆出前辈样子地教育着说:“人家辛辛苦苦写了好几天,你怎么能就看一眼,就说半页都不能用?人家多难过呀~”

    用的是调侃的语气,说的也很轻松,但谁都能听出来他是站在哪边。

    但是熊小时她完、全、不、生、气。

    :)

    不用她帮忙修改真是太好了呢。

    乔桐写的东西从根基上就全都是被虫子蛀出来的洞,如果真要改,那基本就是推翻重新来。有那个时间,她能多研究多少新的法规?

    再说,田桃是懒得管,老周是不愿掺合小姑娘间的这些鸡毛蒜皮,但他们又不是真的糊涂。这事儿她到底有没有错,在场的人那不心里跟明镜儿一样?

    最重要的是!她已经打定主意要辞职了!

    跟这里的人搞好关系屁用都没有!

    跟这两个人计较,只会阻碍自己的个子长高!

    想到自己到156后就怎么都不肯往上窜一点的身高,熊小时赶紧拿出今早没来得及喝的牛奶。

    刚打算撸开吸管,办公室的玻璃门被推开,熊小时的直属上司方政埋头走了进来。

    眼镜腿缠着胶布的眼镜滑到鼻尖,衬衣的扣子从扣上的第一个开始就错了一个位,头发也比昨天更油了,几撮几撮的粘在一起,都能看到头皮,邋遢得无法形容。

    但他说出的话却立马让熊小时丢开了手里的吸管。

    他说:“我接了一个案子。”

    熊小时紧接着合上了电脑。

    虽然辞职已定,但毕竟到了大悟,就算辞职,出于礼貌,也该先跟完一个案子再说。

    对她来说,经验这种东西,永远是不嫌多的。

    “案件资料已经从检察院那里带回来了。”

    方政从文件包里费劲地抽出了一本文件,握在手里发起愣,像是忘了接下来要说什么。

    熊小时察言观色:“方老师,我去大家都复印一份?”

    “哦,哦,好。”

    方政舒了一口气。

    他刚才正在犹豫是不是自己先去复印,熊小时主动提出,总算是解了他的围。

    等熊小时拿着资料去复印,他才想起来还没说案子来源。

    “被告是我的老乡,算起来,他妈妈还跟我是远房亲戚。”

    他说着,开始唉声叹气,“第一次到城里,竟然是因为儿子进了看守所。唉。能帮着就帮点吧。”

    熊小时借着复印的时间翻了翻。

    这可不是什么能帮就帮点的案子。

    这是入室抢劫杀人案……

    把复印好的资料装订分类好,她一个抱着7人份的资料分发下去。然后抓紧时间,打开电脑开始做案件的要点梳理。

    嫌疑人,孙茂远,男,22周岁,池鹭市池鹭村人。

    今年1月初来到熊猫市,如今正在一家名叫“威风堂”的网吧当网管。

    2o17年5月1日深夜,嫌疑人尾随打工结束后回家的女性死者刘戈,趁其开门时强行将其挟持、闯入其家,由于遭到死者反抗,他向死者腹部连刺数刀将其杀害,并抢走了死者的钱包、手机,以及家中的所有值钱物品。

    负责调查这个案子的是熊猫市刑侦总局的重案二组。

    目前,收集到的证据包括:

    1留在案发现场的大量血脚印。

    鞋号41号,与嫌疑人的鞋号相符,且重案二组探员已经找到了那双沾着死者血液的鞋,就被丢在嫌疑人所住出租房附近的垃圾桶里。

    2目击证人。

    证人声称案发当晚,他在死者楼道下的路灯旁和一个黑衣男子相撞,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衣服上沾上了血迹。据描述,那是个“穿着黑色外套,个子1米75左右的偏瘦男人”,与嫌疑人特征相符。

    并且在规范的指认程序下,证人从十二张照片中一下子指认出了嫌疑人。

    3留在案发现场的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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