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小时不识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分卷阅读20(第1/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变成荧光的桃红色。她说她最讨厌的数字是15,因为她眼里的5是荧光绿。”

    “……………………”

    何阅不能认输。

    “你是想告诉我,因为你有通感症,所以对你来说,人和数字一样,都有颜色,你就根据颜色的不同分辩出了不同的人?那为什么我手里的照片只有模糊的颜色,你手的却是个馕?”

    “不是馕……”

    算了。

    她整理了一下措辞。

    “对,都有颜色。但数字、字母、汉字,它们的颜色从一开始就是固定的,数字1就是姜黄色!字母b就是浅棕色!永远都不会变!可人的颜色却不是一次性固定、而是慢慢固定的。比如见到照片,出现的就只是模糊的、仿佛蒙着一层雾的底色,直到见到真人,有了对视,交流,接触,雾才会随着认识加深而逐渐散开,底色会变得清晰,具体的形状和图案也会显露出来。”

    她说完,自己也有点茫然。

    她用笔挠了挠头发:“大概就是这样,我也说不太明白。”

    她真的好讨厌向别人解释她眼里的世界tat

    没有通感症的人让通感症患者解释她看到的世界,就像一个天生色盲的病人,指着一个红色的苹果,问一个健康的人:“为什么你说这个苹果是红色的?”

    为什么?什么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它就是红色的苹果啊!

    同理,她看到那些照片,就知道分别有正红色、草绿色和土黄色三个人。其中的土黄色是清晰的,就是她见过的孙茂远。

    问她到底是怎么分出来的?

    看到就分出来了啊!

    红的、绿的、黄色,差别那么大,怎么可能分不出来?

    她又不是色盲!!!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这些跟我相亲相爱的赞助商们~

    是的,上面这位就是许嘉大大!她的新文《公主病重度患者》也在连载中!

    上章的沙发小天使是林檎!

    因为通感症的问题,今天编辑特意来跟我确认我写的到底都市言情还是幻想言情,如果女主有超能力的话,就要换到另一频道去。所以,我再次要郑重声明:

    熊小时她没有超能力!

    她只是一个严重的通感症患者!

    她的每一种症状,我都是在现实中找到了对应的案例后才写的。

    比如她听到声音的同时嘴里产生味道,现实案例就是英国布莱克浦市的詹姆斯万诺顿。

    而看到字母、数字会感觉到颜色,则是大多数通感症患者都会产生的最基本的症状,随便举个例子:小说《洛丽塔》的作者纳博科夫就经常跟他的母亲争执字母”b”是黄褐色还是橘红色的,”t”属于淡黄绿色还是浅蓝色,他和他母亲都是通感症患者。

    在知乎上也有非常多分享自己通感症经历的回答,大家感兴趣的可以去查一下,可能会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第16章

    16

    但何阅却没有再问。

    他拿着熊小时分出来的三摞照片,潦草地翻了一遍,很快就有了发现。

    那是4月28日,下午三点,他跟在郑辉后面,拍照跟踪。

    中途,郑辉进了一家小饭店。由于那家饭店太小,进去很可能会引起郑辉的注意,于是他就等在了外面。之后,不到5分钟,郑辉提着袋吃的走了出来。他继续拍照跟踪,直到郑辉回家。

    但这段在他印象中非常平常跟拍出的连贯照片,却被熊小时分成了两部分:

    郑辉进小饭店前的照片,在正红色的那摞里。

    郑辉从小饭店出来后的照片,在“馕”的那摞里。

    丝毫不差,没有一丁点对不上的地方。

    他在递出所有的照片前,特意把顺序混得很乱,她不可能知道这些照片的拍摄日期和前后顺序。所以,只有一种可能——

    郑辉那个王八蛋,在小饭店里和别人交换了。

    而眼前的这个小短腿,真的能看出这些照片里人的不同。

    妈的。

    不爽。

    干了两年,还是第一次被坑成这样。

    他把照片收起来,下巴扬得更高了。

    “这个馕,是你什么人?”

    熊小时:“当事人。”

    “律师?”

    “嗯。”

    “什么律师?”

    “刑辩…

-->>(第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