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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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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玉麦商机(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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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量的调查工作,请教了不少当地的农民于外省逃难來的弄明,竟然发现在崇祯年间〖中〗国就已经有了一定产量规模的玉米在种植。只不过让他大跌眼睛的事,这种在后世的粗粮,于明朝末年竟然只有富户大族的餐桌上才能吃得到,是地地道道的奢侈品。

    他忽然意识到,这其中蕴含着大量的商机与利润。众所周知,玉米的适应生存能力极强,山西这种多山地的地方,种植此物再合适不过。

    只要引进一批种子,交给有经验的农民悉心栽培几年之内,不愁规模不大,大规模种植之后,以其高产的特性既可以满足本地的粮食需求,又可以利用古代地域的滞后性,将这种食物以百倍千倍的利润销往江南,一个來回就将财源滚滚。李信将前景描述的天hua乱坠,田复珍直觉如堕梦幻中,这是不是有点太过儿戏了。

    可李信手里有钱,就在昨天,第一批建奴大借款的银子到了,两家商社共计出银六十万两入股,想再多处一分,总兵府亦是不收。按照此前商议好的办法,总兵府占全部股份的五成一,十八家商户则占到四成九,其中最大的一家可独占二成,最小的则只有几分。这个比例自然是按照约定俗成的各家实力所划分,只有黄家占了李信的光而独得一成,成为商户中占股第二大的股东。

    这笔银子入账以后,商户的应得股份才算生效,才能享受由总兵府出具的各种免税证明,也就是说山西省内直到边墙之外,俱不用再缴纳一分过路税。而入股的这笔钱,一部分投入到了场矿的建设当中,还有一大部分,就连田复珍都眼馋不已。

    “现在已经是四月底,事不宜迟,须得马上收购玉麦种子,晚了今年的耕种期就过了。”

    听李信一说,田复珍也着急了“难道需要田某出具官府公文征收不成。只要力所能及,无不应允。”

    谁道李信却说出了他的最终目的,这可让田复珍大感为难。

    “府尊只须以太原知府衙门的名义入股商社便可。总兵府五成一的股份可以卖给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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