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起来,埃莫森率先大叫道:“李博士,这么说,你不赞成奥斯卡的行为,你觉得这样做是错的,或者说,你觉得罗曼波兰斯基是个可耻的人,不应该得到尊重……。”
一时间,其他的记者也纷纷发问,就是旁边在采访其他人的记者,在听到这个问题之后,也有人凑了过来。
“首先,我申明一点,我是按照美国的法律来做这个判断的,美国法律就是判定了罗曼波兰斯基是个罪犯……。”
虽然要说,但李正熙尽量把话说的完整一点,还特别加了一句,“记住,你们可以刊登我说的话,但如果有哪个人随便杜撰我没有说过的话,我绝对会向法院提出告诉,到时候,别怪我翻脸无情,”
很严肃的说完这句,在记者们瞬间静下来,在妮可基德曼察觉他很认真之后,说道:“《钢琴师》是不是出色,我们暂且不论,但奖项是给一个罪犯,这一点,我并不认同奥斯卡某些人所说的艺术是艺术,与犯罪无关。
这样,那就完全是违背了这个社会存在的规则,法律,是维持这个社会秩序,保护我们所有人的根本,如果一个人犯了罪,逃之夭夭,什么事情都没有,还可以拿到奥斯卡的最佳导演奖,那本身就是个很可笑的事情。
那不是什么言论自由,而是对法律的亵*渎,对宪法的亵*渎,最基本的一点,有罪就得受到惩罚。这是最最基本的。没有任何的疑问。
艺术是艺术没错。我们不会去否认《钢琴师》是个优秀的作品,我们得褒奖,但褒奖的同时,我们同样得说,他的导演就是个罪犯,他就该受到惩罚。
所以,我觉得最正确的做法是一分为二的看这个事情,赞扬作品。批判导演,如果导演服罪,然后接受处罚,那么,等他获得释放后,我们会原谅他,到那时候,我们或许应该称赞他为《钢琴师》所做的一切,但不是现在。
他犯罪后,他跑了。他逃避,他狡辩。这是可耻的,如果我们给他们奖,那是不是再说,其他人也可以那么干,那法律还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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