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还蒙蒙亮,任天行便从客栈结账而去.他骑马狂奔已经大半个月了,终于到了蒙古地界。又行了两日,地上草木渐多,任天行便找了一户人家安顿。这家人没有孩子,只是一夫一妻,都已经过了四十。蒙古人热情好客,见他虽然不通蒙语但还是很热情的接待。任天行有自己的打算,拿出不少银子,连说带比划总算是让对方明白来意,于是便住了下来。
任天行心知,以自己现在的情况想要进得汝阳王府,神不知鬼不觉的偷剑简直痴人说梦。所以他计划先安顿下来学会蒙语和蒙古人的日常习惯,否则想要接近他们都难。就算自己用轻功摸进去,逼他们说出倚天剑所在,自己也听不懂。
其次也要摸清汝阳王居住所在。蒙古人以游牧为生,赶了牲口东迁西徙,追逐水草,并无定居,用毛毡搭成帐篷以蔽风雪,就叫做蒙古包。所以要是认为汝阳王府是个固定的地方简直是笑话。
任天行心想:“如果是历史上的元朝,他倒是会在大都找个地方安家,但是谁知道这是什么时代,大都现在叫燕京被康熙占着呢,我也只能东奔西走的寻找汝阳王部所在了。”
自从任天行告别庄家开始远行便没有再刮胡子,这二十几天下来,已经让他变得面目全非。任天行是要把自己完全的融入蒙古人之中,与他们毫无分别,才能实行自己的计划。过去他在为国家秘密组织效力的时候,也经常要伪装易容,做间谍探听情报等等,所以这些对他来说是轻车熟路。
两个月瞬间过去,任天行已经完全的变成了一个蒙古人,并且取名“阿布尔斯郎”,寓意狮子。他身材高大,头发飞扬,身着皮袄。一双明亮的眸子,不时有流光闪动,粗狂的外表让他看起来成熟不少,却更显坚毅。一口流利的蒙古话从口中说出,微微沙哑的声音更显得性感。
这一年方当十月,天日渐寒,任天行骑了一匹小马,告别这对夫妇向着汝阳王的蒙古包前去。他已经打听的很清楚,每个月的这几天,汝阳王会来这附近进行围猎。只听得轰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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