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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大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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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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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们儿,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是姓陈,还是姓臣?反正就是一千字的事,于是便有了“臣一”。

    最具悲情色彩的喜剧人物,是老鬼,我喜欢这个全能作死的选手。他谈吐优雅、绅士风度,对于一个不作绝对不会死的人来说,他死了。他身上的故事还在流传,各个版本的故事在他身上演绎着,或者以他的身份在演绎着。老鬼不举的事实,让人津津乐道,一顶绿油油的帽子,从头戴到脚。一个男人太优秀,看上去就好像一无是处,很显然,老鬼就是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物。在流光溢彩的西装革履下,他反而让人一眼看上去一无是处。

    老鬼经常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正经人,看上去更像是一个生活得很规律的商人,他事业有成,生活极富规律,早晨五点钟起床,刷牙十分钟,洗脸五分钟,领带不自觉地总会用手捋三遍。一切用过的东西都会放在原处——它们的位置很固定。他也能准确地找到身边任何物品的位置,就像他的时间一样的精准。这一切都让他看上去更儒雅,只要他不开口说话,没几个人知道像他这样的人,其实没什么文化。

    老鬼经常和自己聊天,每天早上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忍不住感慨地问几句。

    比如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他会质疑地问自己:“你是好人吗?”然后自问自答地说:“好人不要命!”然后他再问:“你要谁的命?”看着镜子里自己邪恶的笑脸,他自己把自己吓到了,他的心里有一个名字:鲁sir。老鬼的一张老脸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自从这顶绿帽子扣到他头上,他这张脸算是爱放哪放哪,放到满大街都是。从云蒸霞蔚到日薄西山,老鬼只用了一个晚上,而他的奋斗史却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来写就。他最无法容忍的是别人不给他面子,可他的面子还是被人拿去扫大街了。其次是不能容忍背叛,可背叛他的竟然还是他自己的女人。老鬼最不应该做的,就是他总想试着学会跟人讲道理。

    他的情人李秘很委婉地跟他说过,在公众场合尽量少说话,不说话的人都是厉害的主。老鬼想做厉害的主,他确实也是狠角色。如果一个人不想被人轻易地看破,那就不要假装自己很复杂,越简单的人往往越不容易被人看透。

    老鬼不是蔫儿坏的类型,他坏得表里如一。他变坏是从失去了男人的功能时开始的,他把和女人在一起当作是自己毕生的事业,现在事业没了,他只能另辟蹊径,变成了现在活见鬼的样子。老鬼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一日三餐的浪漫,完全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特别是别人的老公的感受。在他劲爆的成长过程中,其实也充满了心酸,一张俊俏的脸上,自从贴了创可贴就再也没揭下来过。

    老鬼和鲁sir结下的梁子不是一两天造成的,也绝对不是一两天可以解决的,然而事情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解决了。鲁sir惹上了大麻烦,惹上了最不该惹的老鬼。现在老鬼死了,老鬼的死把故事推向了极致,在不属于他的故事中,这个麻烦被一个陌生人轻松地搞定了。这个世界上最悲剧的事情,估计就是麻烦被解决了,当事人还完全不知道。鲁sir一刻都没敢休息,并且还在执着地满世界跑路中。

    一部作品的食材,总是千奇百怪,本来风马牛不相及的故事,联系在一起,便有了新的味道,每个人原有的样子,随着笔触走着走着,还有多少人记得最初创作的缘由。

    一个人被击倒了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站起来后,会去做些什么。阿武的选择跟很多人都不同,他摔倒了会第一时间站起来,把摔倒的地方捯饬得干干净净,舒舒服服地再躺下,就像祥林嫂一样,一遍又一遍地向路人炫耀着自己摔倒了,而博得同情心,搞得好多人误以为摔倒了反而是一件很光宗耀祖的事情。宁武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兽医,开了家宠物店,有些主人养了宠物,宠物发情期时情绪很难控制,主人嫌弃它们把房间搞得乱七八糟,就会选择给它们做生理上的手术,阿武的工作便是主要给狗做阉割手术。他喜欢臭美,在店里挂满了镜子,做手术的时候都不忘记给镜子里的自己抛媚眼,整理发型、着装,这时手下一不留神,割大发了,把一只活蹦乱跳的宠物狗差点开膛破肚,阿武也吓懵了,看到血流出来,潦草地缝合起来,把一只贵宾缝合得跟地摊儿上的布娃娃一样,没下手术台就感染细菌,牺牲了。看着这只除了不像狗什么都像的玩意儿,阿武想,这肯定还不回去了,说狗剖腹自杀、患有忧郁症。没有抢救回来?相信狗的主人也肯定不会信。

    十七个小时过后,狗的主人兴高采烈地来取回自己的狗,狗还是那条狗,主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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