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常沙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那罗云霄竟然连一点隔愣都不打,就轻易地答应了他的请求,这多少让他感到有些莫名的失落,心里总觉得有点膈应。
不过一直以来,他至始至终都认为,只要自己把手下的人马集合齐活了,就根本不会惧怕姓罗的这个外来客的。但是他忘记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他眼里面的这个外来客,人家就是从交州这个地方起势的,说到底,此处是罗云霄的根基,谁的势力更加强大,那还真是要两说哩!
但是这个郑常沙绝对是江湖中门外汉隔壁老王家的女婿,绕了这么一大圈,就是想证明一点,郑常沙对于江湖上的事情,基本上是白纸一张,什么也不懂。
他只当是谁家的人多,谁就是天王老子,谁就是最终的主宰者,谁就能掌握一切了。
这里只能说明一点,就是他是个两眼一抹黑,无知又无畏的可怜虫。他也不好好的想一想,别说大华国在交州坐拥2个军的兵力,即便是罗云霄身边的这点力量,就足以碾压他的这支杂牌军来来回回5次,并且还能拐上一个弯。
但是对付这样的一支杂牌军在罗云霄看来,杀鸡焉用牛刀,这也太抬举郑常沙这个江湖菜鸟了。对付他们,只需调动已经驻扎在兴安城外的那2个师中的其中一个来,就绝对可以把他们虐出翔。呵呵!就是这么自信。
我们对于这样一边倒,没有丝毫悬念的战事就不必在此赘述了,这会拉低本书的品味,因而就一笔带过吧!
反正那郑常沙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输到连内裤都没有了。那15oo万两银子换来的5大逆天高手甚至连个响声都没听见,就变成别人家手中的粽子,现在居然提出免费的转会申请,连商量一下的余地都不给你,你说这到哪儿说理去?
本来以为能够把罗云霄打回原形的3万大军,谁曾料到,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就被人家打回原形了!甚至连点儿渣子都找不到,这也太变态了吧?
现在再回过头来看,那郑常沙已经没有丝毫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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