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话里的意思,不由睁大眼睛望着他。
这还是林烟首次打量王征云,只见他高高瘦瘦,却不柔弱,身子骨很扎实,穿的衣服还是地摊货层次,只换了一双新鞋,靠,阿迪达斯山寨货!
“我受了处分,留在这学校也是丢人,还不如不读书了。再说也要避避风头。”王征云道。
“你是城里人还是跟我一样,是乡下人?”林烟问道。
王征云不知他问这干什么,老实道:“我也算这城里人吧,我爸原来是市场卖猪肉的,后来被车撞死了,也没赔到钱。我妈身子也不好,不能一直干活。没什么经济来源,一家人也就更穷了。”
“那你打算去哪儿发展?”林烟道,心想:“你不会想到去跟郑均混黑社会吧?要真那样的话,我不成罪人了?”
“我已经十九了,就在这周围进厂当普工,也收的!”王征云道,“其实我是想去当兵,就怕没人照顾我妈和我妹妹!”
“我觉得你现在最好不要辍学,以免被人当做做贼心虚要逃跑!还有,我劝你这十五万钱你这一年内都最好不要去动,至少一次性不能动太多,也不要存银行,要藏好!平时小心点,不要和郑均他们走太近,以免惹人怀疑。对了,你要敲诈那家伙,知道是你吗?”林烟道。
“从头到尾我都没出面,照片也是郑哥派人送去换钱的,他不能确定是我。不过他应该会怀疑我,毕竟当时他看到过我一眼……”王征云说了个半截。
“这样啊,我怀疑那人多半会找人来试探你,如果让他知道是你的话,他肯定会整你的。”
“你怎么知道?”
“电视里不常这样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