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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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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皇帝们(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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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的皇帝们

    清代的皇帝,大多喜欢狩猎。跟成吉思汗一样,努尔哈赤也是靠“弯弓射大雕”而白手起家的——传说他最初创业的本钱仅为私藏的十三副刀甲。若按阶级划分,他无疑属于猎户出身,朝伏夜出,捕杀野兔山鸡之类去城里卖,养家糊口。估计在那个时代,貂皮鹿茸灵芝草,就已是“东北三件宝”了。然而此人偏偏有一颗不安分的心,率领一大群穿着虎皮短袄的“解珍解宝”《水浒传》里的猎户兄弟,游走于白山黑水之间,不仅打猎,而且打仗,凭借武力统一了满洲诸部落,进而跟长城内的大明帝国“叫板”,有取而代之壮志。就像让野生动物与圈养动物相互厮杀,自古即实行井田制的中原农耕民族,哪里是打虎上山的八旗兵马的对手呢?鹿死谁手是明摆着的。

    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仗着兵强马壮的优势,爱新觉罗们终于冲进山海关。爱江山更爱美人的明降将吴三桂,无疑充当了鹰犬的角色,引导着有备而来的狩猎者占领北京城,并且一鼓气打到了南方的边疆。由盛京(沈阳)移鼎北京的顺治小皇帝。封吴三桂为平西王,允许其把“狗窝”盖在云南——总算捞到几根骨头啃一啃。

    真正的赢家是努尔哈赤的后裔。打到了一头足以令老前辈欣慰甚至嫉妒的猎物:大明的皇天后土。虽然此举近似于乘人之危的“偷猎”。鹬蚌相争(李闯王进京逼死崇祯帝),渔翁得利也。

    按道理讲,衣食无忧、富贵尽享的真命天子,已无需操刀挽弓去猎食。康熙却不这么想,仍苦练骑射的技法。在宫墙御苑内打靶犹嫌不过瘾,还在热河的原始森林设立“木兰围场”——莫非为了训练野外生存的能力?只能说,他不甘心让锁链般的长城束缚住骨子里遗传的野性。据史书记载:康熙每年立秋之后都要远赴热河狩猎近一个月,一生共参加四十八次之多。看来他对木兰围场之依恋,丝毫不亚于对精雕玉琢的紫禁城的感情。那是他精神上的故乡,那是他磨砺意志与体力的行宫。康熙天生是个彻底的行动主义者:不管狩猎抑或执政,都迷信速度与力量。甚至在初出茅庐时,就铲除强大的政敌鳌拜,随即又屠杀了吴三桂这父辈的鹰犬。对于真正的猎人来说,鹰犬是多余的。

    在无仗可打的时候,康熙只能把过剩的精力用于打猎。当他脱下臃肿的龙袍、换上紧身的铠甲——一马当先冲入深山老林,肯定暂时忘掉自己是个皇帝,忘掉身后尾随的庞大的卫队(近万人),而现出猎手的原形与本性。眼前只有莽莽的群山、遒劲的树木、一掠而过的鸟兽,吸引着他全部的注意力。或许曾有一闪念:即使从此真的做个平凡的猎户,也会很快活的。野地里射虎,和政坛上逐鹿,快感相似。都可以满足血液里的征服欲。从客观上来讲,已成定律的秋狩,对其麾下的八旗官兵亦是另一种性质的操练:不仅要保持弓马之强劲,更要发扬尚武之精神。在这方面,皇上本人即是最好的榜样。

    既然人类中已无对手,政治上已无劲敌,唯我独尊的康熙大帝(中国历史上能称作大帝的君王屈指可数),意犹未尽地把目标转向毒蛇猛兽——简直在跟大自然较劲。1719年,他对自己的业余爱好做了一番总结:“朕自幼至今已用鸟枪弓矢获虎一百五十三只,熊十二只,豹二十五只,猞二十只,麋鹿十四只,狼九十六只,野猪一百三十三口,哨获之鹿已数百,其余围场内随便射获诸兽不胜记矣。”并且沾沾自喜于这绝妙的乐趣,“朕于一日之内射兔三百一十八只,若庸常人毕世亦不能及此一日之数也。”我视之为一位和平年代的帝王特殊的“述职报告”,不是在炫耀政绩,而是逐一清点狩猎的战果。这份血淋淋的清单,若让当代的“环保”人士看了,会心疼不已:难怪虎豹熊狼都成了珍稀动物,它们的危机早在清朝就开始了。在破坏生态环境方面,康熙之残暴,似乎并不亚于杀人如麻的希特勒?可惜彼时,没有谁敢罚皇帝的款,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好在康熙无师自通地懂一点生态平衡的知识,逐年轮换狩猎区域。也亏得木兰围场面积大,珍禽异兽总算有喘息之机,才不至于断子绝孙。否则治国有方的康熙,堪称荼害生灵的刽子手了,功过相抵,毁誉交加。

    作为神射手康熙之子孙,雍正与乾隆,皆精于弓马。尤其乾隆,是好战分子,东征西伐,打得很过瘾。自诩为“十全武功”(刻碑后供奉于避暑山庄)。与人战之余,也与天地战——继承了“木兰秋狩”的传统,厉兵秣马,捕虎射雕,一轮又一轮地“大扫荡”。他去热河行宫的次数比康熙还多,估计“成绩单”也并不逊色。乾隆的爱好甚至更广泛:不仅频繁在塞上游猎,还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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