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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为书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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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章:愿随夫子天坛上,闲与仙人扫落花(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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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他的靴子和剑鞘同样陈旧,但他的衣服却是崭新的。

    剑鞘轻敲着马鞍,春风吹在他脸上。

    他觉得很愉快,很舒服。

    旧马鞍坐着舒服,旧靴子穿着舒服,旧剑鞘绝不会损伤他的剑锋,新衣服也总是令他觉得精神抖擞,活力充沛。”

    这是《长生剑》的开头。

    没有看到比之与侠客行一样的气势,但是,长生剑的开头并没有让人失望。

    这是一种看起来与所有武侠作者写作风格完全不一样的武侠作品,仅仅只是看了第一段,有一些读者便感觉到很美。这不仅是文字上的美,更多的还是意境上的美。当然,这还很有趣。这有一些像读诗一样的感觉,非常的让人眼前一亮。

    同样,让人眼前一亮的,还有长生剑的女主角。

    “我昔东海上,劳山餐紫霞。亲见安期公,食枣大如瓜。

    中年谒汉主,不惬还归家。朱颜谢春晖,白发见生涯。

    所期就金液,飞步登云车。愿随夫子天坛上,闲与仙人扫落花。”

    这是女主角自我介绍自己名字来历的一首诗。与侠客行这一首诗的大气不一样,这一首“我昔东海上”则表现出一股飘渺入仙的味道。特别是最后一句,原随夫子天坛上,闲与仙人扫落花。这格局,直逼“仙人抚我顶,授我以长生”的高度。

    一个是侠之大气,另一个是飘渺入仙,谁高谁下?

    恐怕,任何人在这一刻也很难分出一个高下。

    赫然之间,所有的读者在这一刻都已被这一部长生剑给吸引了。

    吸引的不只是因为这一首诗,更因为长生剑让无数读者看到了与天下第一白相抗横的姿态。

    “我昔东海上,劳山餐紫霞,这首诗我喜欢。”

    “果然不愧是写出天子之剑的凡尘先生,腹内才华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哈哈哈,哈哈哈,天下第一白,你碰到对手了。”

    看到这里,一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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