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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唐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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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回、如此地害人(七)(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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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这里所审的案子都是大案子。这里所审的案子都是“中级人民法院”审不了的案子。

    按说一般老百姓有冤是到不了这里的。

    一般老百姓有冤,有地方官审理。

    银杏一击鼓,马上就让两个衙役看见了。

    那两个衙役急忙跑了过来。

    其中有一个衙役用手一指银杏:“这不是你一般百姓喊冤叫哭的地方。你要喊冤叫哭,你到那边去。”

    那个衙役说完,他用手往左一指。

    因为左边不远处是成都知府柳逢春办公的地方,那里是一般百姓喊冤叫哭的地方。

    这时,银杏就对两个衙役说了:“我虽是一般百姓,可我是为大案子而来的。我是为孝禹王孝大人的案子而来的。我是南霸天的老婆,我叫银杏。”

    那两个衙役一听。眼前这人是南霸天的老婆,他们知道现在里边正在审理的孝禹王案件中牵扯到南霸天啊。

    那两个衙役说:“好,你先等会。我这就到里面去禀报。”

    这时,其中一个衙役到里面禀报去了。

    另一个衙役就在这儿看着银杏母子。

    这是重要的地方,没大人的同意,一般人是不能随便进的。

    这时,里面的凌义人正想退堂,那个衙役就来了。

    那个衙役把南霸天老婆要见大人的事一说,凌义人就没有马上退堂。

    因为凌义人想听听南霸天老婆的言词。

    为什么呢?

    因为凌义人知道:这回孝禹王多半是冤枉的。既然孝禹王多半是冤枉的。既然我要说他有罪,我就得多拿点用来证明他有罪的证据。这用来证明他有罪的证据,主要取决于当时南霸天是否有罪。如果南霸天有罪的证据足,那就不足以证明孝禹王有罪了。南霸天是该死的罪犯,作为知府的孝禹王处斩该死的罪犯,当然是对的;如果南霸天有罪的证据不足,那就可以证明孝禹王有罪了。人家没罪,你就把人家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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