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于谁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如果谁的犯罪事实清楚。就算谁不是罪恶极大的强盗,只要他已经犯下了死罪,知县大人也是有权直接下令将谁斩杀的。
现在来说,胡员外的犯罪事实基本“清楚”了:胡员外的儿子胡二虎一见贼人就跑是事实。胡员外的家门口有官府曾经丢的粮车是事实,“那些贼人在胡员外家喝酒也是事实”,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申潘红就有权下令将胡员外一家全都斩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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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申三和弥二带着一些人就去了。
一出门,弥二就问申三:“我们先从哪里下手为好?”
因为胡员外家和胡二员外家不在一个地方,弥二想问问申三,是先抄胡员外的家好,还是先抄胡二员外的家好?
弥二别看是申潘红的上司知府大人派来的。有些事他还要问问这边的人。一来,他是客人,人家是主人。客随主便;二来,他也想你说怎么做,我就怎么做,万一错了,我不担责任。
申三见弥二问,他对弥二说:“还是先抄胡二员外的家吧。胡员外的家。有知县大人的人在那儿看着,胡员外家的人跑不了。今天早上知县大人去胡员外家的时候。知县大人已经在那儿派人了。知县大人已经让人在那儿看着了,不让他们随便出入。胡二员外的家,没人看着。还是先抄胡二员外的家为好。以免他们听到风声后跑了。”
弥二一听:“有理。”
申三和弥二就领着人到胡二员外的家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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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三和弥二领着人一到胡二员外的家里,他们就下令杀开了。
要不怎么说,当时的刑法是残酷的。
当时来说,无论你犯不犯罪,只要你是家人中有谁犯了抄家灭门之罪,你就得死。
当时的权贵就是这样。
谁犯了大罪,谁的家人也一同杀。
他担心将来有人会找他算账啊!
所以,他就趁早斩草除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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