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学霸终结者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十一章 天予弗取(第1/5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从2oo7年的12月31日,到2oo8年的元旦。新年之交的这两天里,华夏大地上有两家it圈子里的生猛巨头,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一家,是顾莫杰的初音集团。初音圣诞年会的视频在网上发酵开来之后,形成了一股现象级都不足以形容的热潮。一时之间,圈外人固然是看个热闹、看个酷炫,顺便崇拜一下初音的技术含量;而内行人则感慨初音的待遇好、福利好、激励制度优越。更有无数法律学界的人士盛赞顾莫杰的管理得法,认为这是善意激励的典范。

    之所以法律界的人士也进来凑热闹,是因为有另一家it巨头的衬托。

    那就是深市任正义先生的夏为科技。

    这两天里,任老先生站在了风口浪尖,成为了大锅饭国人们抨击的的靶子。

    因为,2oo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了,从94年起用了14年的《劳动法》,终于迎来了接班者。

    然后,任老先生顶着千夫所指的压力,在这个当口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该法实施后,凡是雇员与企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第三次再签约时,除非雇员本人坚持,否则企业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给一家企业打工了三份合同之后,如果你没犯什么原则性错误,企业就不能个别解雇你了(批量裁员不算)。

    另外,如果是连续服务1o年以上、或者已经距离退休年龄不满1o年的,也不能随便解雇(具体法条比较复杂,这里不追求精确,只是笼统概括下,否则太水了。)

    这些新的对员工的保护措施,在旧的《劳动法》里都是没有的。

    然后任先生就冒着天下之大不韪,顶在2oo7年12月31号、新法实施前夜,突击让夏为科技数万员工,“主动”与公司解约后重新签订合同,而且一般新签的合同都是卡在6~8年这个服务期上。

    这么做的目的,当然是规

-->>(第1/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