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莉萝这么一解释,游戏圈子里的厂商基本上捋清了合作模式的脉络。
虽然单机游戏界原先没有用过这种半妥协式的防盗手段,但是在电影和音乐界是用过的,所以理解上并没有难度。
在国内,早年(o4~o6年)就有冯小刚之类的电影人,或者高小松之类的音乐人,和视频、音乐盗版商谈判。以让出一部分正版电影票房、正版唱片销售份额为代价,买通盗版商在一定期限内暂时不盗版。
盗版商为了防止原创人彻底饿死、将来竭泽而渔盗无可盗,也会适度网开一面的。比如收了钱之后承诺“唱片发售后最初半个月,网上绝对不盗版”。
但是后来发现,这样的局面也很难维持,因为答应了的大佬不一定镇得住所有场子。
觊觎大佬地位的行业老二老三会擅自破坏规矩,把这个防盗期从半个月缩短到1o天、甚至一周,以换取更多网民流量、取代大佬地位。
这中间,甚至后来酿成过各种不服江湖规矩的家伙之间动用黑邦拿片刀互砍抢地盘——别怀疑,处在互联网跑马圈地开荒期的时候,原始积累的IT人并不都是衣冠楚楚的。
这就是江湖。
费莉萝今天,是打算做“武林盟主”。
一众国内和湾湾正版商纷纷核计,觉得应该响应一下。
烛龙的张一君地盘最小,一咬牙,做出了一个惊人的抱大腿决定。
“我们烛龙娱乐完全赞同这个方案,我们愿意拿出《古剑奇谭》……6o%的销售收入作为渠道费用!恳求初音娱乐仗义援手,确保这款游戏在市面上不会有盗版。”
张一君这一开口,其他游戏公司顿时都有点鄙夷:卧槽!开发一个游戏,居然把六成的网销营业额都让出去了!你小子这么一搞,别人脸往哪里搁?这不是分分钟投靠盟主的节奏么?
鄙夷归鄙夷,该归顺的还是要归顺。智冠,宇峻,大宇,宏基,四大湾湾游戏界头面公司,在短暂挣扎了几分钟之后,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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