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感,没有复仇的勇气,是个胆小鬼,不配是名战士,更不配是位尊贵的王子。
以这个世界的普世价值观念看来,有时候贵族的荣誉,甚至比他们的生命更重要。为了维护自己的荣誉,他们宁愿去拼上性命。就像有些骑士为了坚守自己的品德,也愿意去拼上性命。
以罗宾自己的价值观而言,他当然不是没有荣誉感的人。而且他前世从小是接受的东方式教育,虽然现代社会已不是古代儒家的那一套,但“孝道”文化以及这个道德品质,是深刻在华夏人骨子里的。他本人前世就很孝顺,甚至有时因为孝顺,而不得不屈于父母的许多安排,宁愿委屈自己。
可问题是,他并不是真正的罗宾王子,只是个来自地球的穿越客,占据拥有了这具身体而已。而且是完全夺舍,由他作主,并非记忆融合。所以由他的出发点来看,他当然不会前任王子的父亲,那个查尔斯国王,当成自己的亲生父亲;也不会把阿金斯王国,当成自己真正的祖国。
他对这两者,都谈不上有任何过多的感情。所以自然就不愿意去做复仇、复国这种毫无意义的事,反正这对他本身来说,是毫无意义的,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他只要能脱离这一切后,就可以去过自己想要的任何生活,为什么要拼上性命地去干这种事。虽然最后成功的话,能够成为一国之王,大权在握,但他对当国王,对权利的追逐,并没有任何兴趣,所以这不足以吸引他。相比起来,他还是更喜欢周游世界,旅行天下,那才是令他向往的美好生活。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约翰国王闻言后,忍不住眼前一亮地点下头,重复了遍这句话,深有体会地道:“确实是很有道理的一句话,能够适应于任何战争。”
“那是当然,《孙子兵法》前世也是被翻译到国外的军事名著,是西点军校的必修课程,许多老外都推崇备至,还惊不了你这个老外?”罗宾心中暗道地腹诽了一句后,仰头带着些装逼范儿地说道:“我打算先秘密打探,了解清楚这个女巫的具体能力,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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