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他乐于配合,露出友善的笑容,这女人倒没想像中不谙世事。
"怎么这么见外?庄严忘了吗?你中学时绮年常到老屋来玩,她那时还很小,只有五、六岁,记得吗?"庄母热心说明。"就是小年哪。"
他只怔忡一秒,立刻答覆:"不记得了。"
从他母亲口中披露的关系令他备感惊奇,但这并不表示他就有故人重逢之喜,反倒有麻烦临身之恶感。如果他母亲因为这层牵连而要求他更换助理,做个顺水人情雇用巫绮年,他绝对会严加拒绝,以示公信。
庄母言若有憾:"真的不记得了吗?小年以前很可爱哟,小小一个,你常带着她玩啊。"
他微怔。他母亲是在做什么?刻意攀熟是为哪桩?还是上了年纪记性差了?他和巫绮年差距至少七、八岁,他再怎么随和,两人也混玩不到一块。
他当然记得幼时的她,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娓娓道来。可惜在庄严的概念里,话当年是件极无意义的事,他毫无兴致以愚蠢的童年往事娱乐别人;坦白说,那个总跟在婶婆屁股后、眨巴着一双幽幽黑眼珠的小女孩令他印象深刻极了;原因绝非他缺乏手足穷极无聊,勉为其难把小女孩当成玩伴;更非她自小就出脱成美人胚子,惹人怜爱;而是小女孩经常一副迷惑的表情瞪着老屋某个并不稀奇的角落老半天,然后似惊弓之鸟般嚎啕大哭,如果他刚好倒楣经过她附近(屋里只有他和她堪称小孩,还有谁比他更适合当箭靶?),他就成了欺凌弱小的代罪羔羊,被以明理自居的母亲狠狠数落一顿。巫绮年幼小口齿不清,他则是有理说不清,三不五时吃足暗亏,论谁都不会发神经缅怀这段过往吧?
他从不知道她的全名,只记得小女孩经常神出鬼没,不见踪影,整栋大宅子不时听见婶婆扯着嗓子气急败坏地到处寻她。"小年——小年——跑哪里去了?&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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