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6 让法律来制裁而不是私刑(还账7/44)(第4/7页)
国的老婆跟孩子。
郑建国家里,四个孩子。
老大成了工农兵大学生。
二孩是闺女,早嫁到青山公社了。
家里的老三是闺女,17岁,老四是个儿子,还在公社的学校上初中。
“这种事情,来干什么?他们早就知道……”杨光明叹了口气。
刘春来顿时不吭声了。
农村这种事儿,应该属于比较正常的。
以前封闭,基层的领导干部作威作福,普通社员根本就没法反抗。
远不是几十年后,国家已经建立健全的法律系统,甚至有着达的网络,哪里有点不平事,直接曝光在网上,马上能引起一堆无聊吃瓜群众的注意力……
“春来兄弟,真的是范萍勾引我的……”
在押着没穿裤子的郑建国往公社走的时候,郑建国再次开口了。
这次,他不用自己在市里当大官的儿子来威胁要让刘春来吃花生米,也不再说别的。
就是一口咬死,这是范萍勾引他。
为的,就是从自己这个队长身上得到好处。
“大队长,他在乱说。76年他儿子刚去上大学,他把范萍一个人安排到黄柳树湾扯红苕土里的草……”
听到郑建国的话,赵天明顿时急切地向刘春来哭诉。
路上就他们几人,也不怕丢人,被人听到。
直接咬牙切齿地把事情原原本本地交代了出来。
刘春来没想到,这种事情居然在好几年前就开始了。
对赵天明这种人,他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心中的想法。
一个男人,窝囊到了这种程度。
哪怕当年集体生产,队长掌握着队里工分以及产出的分配权利。
上面还有大队长、公社呢!
眼前这情况,作为大队长,刘春来必须拿出态度。
开口说道:“到了派出所,慢慢说,派出所不会冤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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