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而福尔摩斯则是通过对无数细节的观察和信息汇总从而得出结论!
  前者感性居多,福尔摩斯理性为上!
  这是曹得志第一次觉得,福尔摩斯虽然有成为逼王的潜质,但他的大脑运转度确实有些惊人,偏偏他还找不到一个可以反驳这段推理的立足点……
  这是巧合吗?
  刚好福尔摩斯现了线索?
  当然不是!
  随着曹得志用略带震撼的眼神继续翻阅这本书,福尔摩斯正式开始了他第一次出场的推理秀!
  头……
  皮包……
  指甲……
  在凶杀案的现场,他可以从第一位死者的衣袖以及靴子乃至裤子和膝盖部分还有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临死前的表情,包括衬衣袖口等等推断出无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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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缜密!
  理性!
  多么复杂的信息,都可以在他的脑海中汇总从而让他掌握一条条关键线索,他甚至连凶杀案附近的马车痕迹,乃至马车压痕的深浅得出马车上有多少人的结论!
  逻辑推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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