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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里的泥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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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合伙人,你好(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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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蔚听许越这么说,忽然从身边的书包里拿出一沓纸,递给许越。

    “这是合同,你看看。”宋蔚道。

    许越一愣,道:“合同?”

    “对,我是按照行业里的规矩拟的合同,我晚上回去就去注册这歌的版权,这歌写出来之后,版权归属我们两人,如果日后能卖出去,有收益的话,我们一人一半。”

    许越没想到宋蔚竟然如此认真,不过涉及版权问题,像宋蔚这样的原创者自然是十分重视的,许越也理解。

    许越看了看合同,没什么问题,除了基本的一些版权归属问题,以及后续一些处理这歌曲的问题外,里面把两人创作的部分写清楚了,还把这歌的曲谱写了上去。

    “我是没什么问题,不过……这歌说是给蔡静姝生日的,还是送给她唱吧,你看怎么样?”许越征求宋蔚的意见道。

    宋蔚惊喜道:“我是有这想法,没好意思说,你既然愿意,我肯定答应啊!”

    许越知道宋蔚开始为什么不说,这歌写完,至少“卖相”还不错,虽然现在音乐市场不景气,但也有很多人要靠着新歌来维持人气。

    这歌少说也能卖个几万的,宋蔚怕说出来,许越不愿意又不好拒绝,所以才没提。

    这时候许越主动提及,他自然高兴。

    虽然对音乐不大了解,但是许越对这个版权还是清楚的。

    这《生日祝福歌》现在是许越和宋蔚两人的版权,如果说这歌卖给音乐公司,那看具体合同,一般来说,是整个版权转让给他们,以后的歌曲除了署名权,其他就和他们没关系了。

    而如果像是今天这样,他们两人共同决定把歌曲给蔡静姝唱,那版权还是他们两人的,而蔡静姝只有这歌的演唱权。

    大致的意思就是,蔡静姝可以在任何场合唱这歌,而其他歌手如果要以盈利性质唱这歌,都是要给他们两报酬才可以的。

    听到许越愿意舍弃卖歌的钱,把这歌给自己唱,蔡静姝有些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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