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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我不认识林可那个混蛋(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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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魔都,在细节处,有太多不一样。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杜采歌轻轻唱了起来。

    地球上,2oo8年,是都举办奥运会的那一年。

    那一年,有太多值得铭记的。

    对杜采歌来说,那一年他还在大学校园里,作为一名新生,肆意地享受着青春,理想,激情,爱恋……

    而在穿越到这蔚蓝星的2oo8年,杜采歌已经是34岁的大叔,尘满面、鬓微霜,家徒四壁,半生飘零,一事无成。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

    姜佑曦频频回头,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杜哥,这是你的新歌?”

    杜采歌这才醒觉。他对姜佑曦,根本谈不上信任或是不信任,因为两人本质上还是陌生人。

    在陌生人面前唱新歌,真的很不应该,以后必须注意这些细节。

    沉吟了片刻,他点点头,坦然说:“是啊,瞎写的,让你见笑了。”

    “挺有意思的歌,朗朗上口,感觉很容易流行起来,”姜佑曦眼神清澈,带着羡慕,“杜哥你太有才华了。”

    没错,我是个有才华的搬运工。

    过了会,到了地头,姜佑曦泊好车。

    这地方不算闹市区,但是地理位置并不偏僻,在这里开茶馆,估计很难盈利,能少亏点就不错了。

    在这开茶馆的人,肯定不是为了恰饭,那是真爱。

    杜采歌跟着姜佑曦进电梯,上到三楼。走入茶馆,现这里布置得古色古香,桌椅、各种陈设,都颇有韵味。悠扬的古筝曲在室内回荡。

    此时茶馆里只有三五个客人,分散坐着,小声交谈。

    杜采歌和姜佑曦也坐下后,再一看菜单,那些单品的价格,呵呵,这些韵味的代价不低。

    “杜哥你喝什么茶?”

    “金骏眉吧。”

    “我要一杯乌龙。”

    点好以后,两人随意地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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