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各里还设有里老人之职。每里推举一到十名德高望重、年过五十的老人,负责教化、劝农、监督,以及对民间轻微案件的审理。
里长、甲长、老人,就是大明治理基层的抓手了。
不过二百年下来,随着土地兼并、自耕农沦为佃户,甚至完全脱离土地谋生,这套制度早已形同虚设……早就里长找不到甲长,甲长找不到乡民,里老人更不存在了。
赵昊借着放赈灾物资、组织修堤工作的大好机会,重建了这一基层组织体系。并将其改进为十户一甲,十甲一里,十里一保。而且不再强制指定里长甲长,改由愿意担任者毛遂自荐,乡民们投票做出选择。选中者三年一届,三年后再行改选。
因为在当时,这些里长甲长掌握着赈灾物资的放,修堤任务的分配,权力着实不小,是以有的是好事者踊跃报名参选。
而且从前年开始,县里开始给里长甲长放一两一月的薪水,年终根据考评结果还有奖金。据说去岁年底,考评前几名的里长甲长,都拿到了上百两银子的赏金呢。没办法,谁让县里实在是太有钱了呢,赵二爷变着法子都花不光怎么办?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里长甲长们一个个自然干劲十足,不想让自己负责的里甲排名落后。
至于保长,则由县衙直接任命吏员兼任。保长们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领导协调各里甲的工作,以避免乡绅势力过于膨胀。
此外,他还命每甲推举一名德高望重的老人,每保组成一个百人团,负责监督保长里长甲长,并对里甲中日常的民事诉讼进行裁定。
这并非什么创新,而是太祖皇帝定下的祖制,‘凡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告官,务要经由本管里甲老人理断。若不经由者,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回里甲老人理断’。
赵公子只是将这一条扩大并细化,他规定里甲诉讼应由保长主持,从百人团中选择无利害关系的里甲老人二十名以上,听取诉讼双方控辩后,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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