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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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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我怎么成了粮长(三更)(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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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旭朝着三娘摆摆手道:“你去取几件棉衣过来!”

    三娘与丫丫一起出去,不一会儿就每个人抱了两件棉衣走了进来。

    “这四件棉衣,应该值几两银子吧!”

    王敬祖的眼睛亮了起来,全旭一文钱不给他,他也不敢反抗,可关键是全旭给了,他就可以接着。

    这一件棉衣放在市场上,估计要五六两银子。

    事实上,明朝属于手工经济,布帛和成衣的价格一直都很贵。在卢象升看来棉衣只值三四两银子,因为他买衣服,别人都是半买半送。

    四件棉衣二十多两银子,这几间泥土房不算地皮,建的时候,花不到十两银子,就是乡里乡亲过来帮忙,用了一个多月而已。

    王敬祖抱着棉衣,欢天喜地的离去。

    这个时候,杨6凯将一份告身放在全旭面前。

    全旭看着告身,只见上面写着:“全旭,男,原籍湖广龙山,现籍大名府大名县金堤乡,旭矜贫恤独,救灾恤患,乐善好施,家境殷实,现委任大名县金堤粮长!”

    上面还盖着知府衙门的大印。

    “啥意思,我成了粮长?”

    ps:非常感谢洪荒大刀五千八币的打赏,非常感谢炸锅皮皮虾五千点打赏,感谢孤还在独五百币打赏,感谢无想无情一百币,浮华已成往事一百币、Tx祖国一百币打赏,本来打算今天好好休息一下,睡一个好觉,看到书友们如此热情,公众期间三更一万字,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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