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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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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聪明反被聪明误(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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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得满嘴流血。

      桃仙上前求情,不想却引火烧身。

      黄藻抽了桃仙足足二十多鞭子,把她抽得死去活来,她原本涣散的目光,在她看到陈应的时候,终于恢复了一些神采:“干爹救我……”

      陈应阴沉着脸,望着黄二公子道:“二少爷,能否给陈某一个薄面?”

      陈应确实是非常生气,与普通的家奴不一样,陈府从来没有卖身给黄立极,也没有卖身给黄府,他是自由之身,就像后世的职业经理人一样。

      他依靠的从来不是裙带关系,而是个人能力。

      他向黄立极效力,打点黄立极的商铺或对外交往关系,都说宰相门下七品官,其实这句话也是没错的,陈应在黄府拿到的例钱是有米粮、布帛、肉食和酒水等等,七加八加在一起,在一千两百两之一千五百两银子之间。

      如果按照万历年间物价计算,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一般质量的大米现在大米3.94元均价。可以算出明朝万历年间一两银子等于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当然,崇祯年间的大米是因灾害和人为因素影响,每石大米二两多银子属于不正常的现象,湖广大米在七钱至九钱之间,陈应的薪水相当于八十万至一百五十万元之间,也属于中高收入人群。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陈应如果改换门庭,投到全旭门下,两千两银子的年薪,全旭还真不在乎。

      黄立极大大小小的商铺一百两间,一般人还真玩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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