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棒子,生的时候可以煮着吃,也可以烧着吃,特别是烤着吃,那个叫真香……”
  “一亩地被偷吃了三四百斤?”
  “这个正常,南来北往,这么多人,我也看不住啊!他们往玉米地里一点,谁知道他们是撒尿、打野战,还是偷玉米?”
  为什么偷吃,其实主要是全旭经常在家丁兵面前宣扬,同时,有一部分玉米棒子是全旭让人摘下来煮熟吃,或者烤着吃。
  直接外人敢偷的还真不多。
  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
  什么小偷有理,小偷偷了别人的西瓜,被追的时候摔断腿,还需要瓜农赔钱。
  在这个时候,抓着小偷,失手打死也是白死。
  《周礼·秋官·朝士》“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
  《隋书·刑法志》“盗贼群攻乡邑及入人家者,杀之无罪”
  《唐律疏议》“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
  《元史·刑法三》“诸夤夜潜入人家被殴伤而死者勿论。”
  《大明律》“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其已就拘执而擅杀伤者,减斗杀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哪怕全旭的玉米地非常多,还真没有人敢去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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