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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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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零章大明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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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当然,亦可出钱赎罪!”

      凭良心说,《大明律》某些刑律方面,比后世定刑、量刑更为人性化,比如说:“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其已被拘执,而擅杀伤者、减杀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也就说,只要别人私闯家宅,杀了没罪,如果对方投降,再杀了,就是杖一百,徒三年,可以花钱赎罪,六十两!”

      如果后世的法官看过大明律,就不应该判决,抓小偷其至伤有罪,小偷自己摔伤还要事主赔钱的荒唐事件。

      不过,大明律是为有钱人服务的,除了造反、谋杀官吏等重罪之外,其他都可以花钱赎罪,不过代价却是从几十两到几千两等。

      全旭笑了:“沈良材,准备六十两银子,拿把刀过来,把陈少东家的舌头割了!”

      虽然全旭一直扣着陈少东家的喉咙,不让他说话,可是听着全旭要割他的舌头,他瞬间吓到尿了,还差点尿了全旭一鞋。

      刘如花扑通一下跪在全旭面前:“全公子恕罪,请恕罪,我代我家公子道歉!”

      全旭可没有理会刘如花,两名护卫过来,一人一只胳膊将陈少东家架住。

      这时,陈园之内,更多的护院、家丁拿着棍棒、刀剑过来,邱宁远拿着朴刀,呛啷一声拔出来,其他全旭的护卫也纷纷把刀。

      茅十六望着茅元仪:“少爷!”

      “让信号,让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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