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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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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六章罚钱是有效的管理手段(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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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处罚,三次就是一千文,四次就是十千。打架其实也是,无辜殴打别人一拳,那就是十文钱,两拳就是一百文,三拳就是一千文,若是动用器械,那就十两起步,轻伤一百两,轻伤二等一千两,重伤如折其一指,那就罚款一万两,出了人命,那就不是钱的事情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苏文翰兴奋起来:“前几天,这个全家庄镇有一商户,殴打店里的伙计……”

      “这事也管?”

      方以智皱起眉头。

      夫妻吵架,打架,父母、长辈教育孩子,包括主人教训下人,在古代都属于家事,一般没人会管。

      然而,全家庄镇却不是这样,肯定会管。

      当然,也不像一刀切。

      而是分时分阶段的处理。

      就像全家庄镇一名龙虎商铺,叫6大壮的男子,虽然是一名郎中,却性情粗暴,殴打其店里的伙计,致其肩胛骨断裂,当时居委会就召开了社区代表大会,公开处理此案,最终判罚6大壮,罚款一万两银子。

      6大壮肯定没钱,就被赶出了全家庄镇。

      “这岂不是一拍两散,没有赢家?”

      陈子龙说到这里恍然大悟:“不是,不是!”

      他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全家庄镇维护的不是公平、正义,而是全家庄镇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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