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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奋斗吧!少年……(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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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因素,可以做出一个大致的筛选。

    这样一番选择,慕远脑子里就只剩下两个人了。

    一个叫孙明德,另一个叫孙曦。

    要想进一步对这两人进行甄别,就需要更多的资料了。

    好在这种事情对禁毒、或者说对案侦部门来说都不算难事,几乎没费多大力气,慕远就将这两人的社会关系和从业情况弄到手了。

    当然,为了混淆视听,慕远同时查询的可不止这两人。

    几乎在拿到资料的那一瞬间,慕远便初步判定了这位神秘“孙哥”的身份。

    通过之前那段简单的对话,可以判断出这“孙哥”便是老板身边的人,既然是老板身边的人,那自然就有着一些普通人所不具备的特征,并且在从事职业等方面有所限制。

    满足慕远内心设定条件的,便只剩下了一个人:孙曦。

    孙曦,职业经理人,曾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出狱后两年,孙曦过得一直非常潦倒。

    毕竟在这个国家,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不好找吗?职业经理人也算是半个特殊职业了,找一个犯过职务侵占罪的人到公司当高层,那不是给自己找不愉快吗?

    不过后来还真有公司把孙曦给招聘了。

    这个公司的名字叫鸿禧商贸。

    从这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这是一家搞货物贸易的公司,如果去查营业执照上的许可范围,这种公司绝对可以大到没边了。

    当然,就算营业范围再大,那也绝对不可能包括贩毒。

    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后,慕远就纠结了。

    这些推论可以指引出侦查方向,但无法作为证据。

    如何找出证据呢?

    证据分为很多种,包括本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现场勘查等多个方面。

    一般来说,单一的证据指向并不足以认定一个人的罪行,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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