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轻松,道:“这不就是这样嘛!慕大队的枪法太牛了,一枪准确命中嫌疑人的倒拐肘,直接把右臂给打废了。这绝对是最安全的一枪,毕竟就算一枪命中嫌疑人脑袋,也不一定能保证彻底瓦解嫌疑人伤害人质的能力。”
另一位警察也跟着说道:“而且,把这家伙的命留下,还能将他送上审判台。”
程支队转头看向慕远,神色颇为震惊。
一枪命中倒拐肘,和一枪命中头部,难度差距可不是一般的大。
先,倒拐肘比脑袋更小,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然后,倒拐肘的灵活性比头部更高,一般情况下,肘部运动的幅度比头部要大。从一千米之外射击,子弹在空中还需要消耗一定的时间,这就需要对目标的活动规律做一个预判。
尽管现在事实已经摆在眼前,可程支队总觉得这是一个巧合。
但他回头看慕远那表情,却没能从对方脸上读出哪怕一丝的侥幸之色。
这说明什么?说明对方对自己的枪法有信心。
之前慕远就已经说过,他有九成九的把握。
现在结果出来了,对方的能力确实足以支撑他的傲娇……呃,骄傲。
就刚才那一枪,还真不是正常人能打出来的。
其实慕远没想那么多,他刚才之所以没有将这家伙一枪毙命,主要是怕吓着那被劫持的小姑娘。
一枪爆头,听着是很解气,而且以他的枪法和对人体结构的了解,一枪下去瞬间抹去对方的意识完全没问题,但那一幕落在小姑娘眼中会是怎样一个结果?
说不定那场景会在她脑子里停留一辈子。
诚然,这家伙是该死!一枪解决了还免得浪费警力,而如果不将他一击毙命,以他的行为,上了法庭也多半是不会判死刑的。
但小姑娘何其无辜?
“秦局呢?”程支队问道。
那警察说道:“去上边了,安慰那小姑娘呢。刚才可将她吓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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