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时间,海伦都在与福克斯探照灯营业谈判。
  其中分歧最大的一点,就是在行费上面,从百分之二十五开始,一点一点的往下降。
  有时候仅是百分之零点一的分成,都需要很长时间,并且按照瑞恩的要求,最好将宣传产生的费用计算其中。
  一旦行抽成跟宣传费用另算,往往会收到一份天价宣传费用,还不如直接买断影片版权。
  好在,海伦并不着急,反而着急的是福克斯探照灯影业。
  南希﹣厄特利急于想在好莱坞一众独立电影制片公司当中出自己的声音,所以在合约上面做出了不小的让步。
  北美行分成从百分之二十五降到了百分之二十,其中还包括宣传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至于周边版权方面,线下录像带行权、电视台轮播放权等等,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并且享有海外行优先购买权,以及下一部《电锯惊魂》系列影片优先行权。
  这样一份看起来十分苛刻的协议,实际上,已经算是非常优厚了。
  要不是福克斯探照灯影业急于求成,再加上瑞恩上一部影片票房大卖,想要一份类似的行分成协议,几乎是一种奢求。
  比如宣传费、人工费、场地费、运输费、保险费等等,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些都由福克斯探照灯影业支付。
  瑞恩工作室唯一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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