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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卫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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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范希是真理】(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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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是小安东尼梅森的好朋友,当BJ阿姆斯特朗拿杰克范来攻击道格里弗斯,他立即很生气的回应:“那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懂什么?我半条胳膊就能将他从油漆区挤出三分线。如果他能谈论我们的战术战略,他为什么不干脆来nBa领百万年薪?”

    “BJ阿姆斯特朗拿一个高中生的话当金科玉律,足够说明他是一个多么差劲的后卫。”

    斯塔克斯也跳出来反击。

    绰号‘疯子’的斯塔克斯也是一个‘传奇’人物,9o年代是一个野蛮生长的年代,所以很多奇葩存在。出生于俄克拉荷马州的斯塔克斯,在大学之前只打过一年的高中篮球联赛,1984年他终于进入罗杰斯州立大学,却是个校队的陪练员,甚至没有队服。而他最不光彩的经历,是由于入室偷窃、抢劫、吸食大麻等恶行,连连被罗杰斯州立大学、北俄克拉荷马大学开除。说白了斯塔克斯其实就是一个不以篮球为主业的“坏学生”。

    然后这个坏学生竟然跑去参加nBa选秀,就跟考不上大专的学生跑去做说唱一样,结果自然是落选。但是,他很幸运,凭借着惊人的身体素质,勇士队给了他一个机会。结果没打几天,又被裁掉。他不得不跑去低级别联赛混饭吃。到了9o年的时候,这小子觉得自己技术已大成,于是主动跑到尼克斯试训。

    试训的时候,也不知道急于出人头地还是怎么的。反正行为很乖张,甚至还跑去帕特里克尤因头上扣篮。大猩猩一脸横肉,当场将他从空中拽了下来,导致他身体受伤。

    当时nBa有个规定,不能裁掉伤员。

    于是,斯塔克斯就留在了纽约尼克斯阵中。

    再然后,就凭借着拼命的防守,和卓越的身体素质,外加‘神经刀’一般的三分投射能力,留在了纽约。

    “那个孩子的话语犹如手术刀一般精准,他恰到好处的掐住尼克斯的七寸。他们太缺少一个好的控球后卫了,他们强大的运动能力没有全部兑现出来。这就是他们不可能击败我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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