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说颜异这厮身居高位,听闻有人议论当朝法律不当,非但不加以反驳,还在心中暗暗加以诽谤,绝对是死罪。从那天起,大汉法条中便多了一条腹诽罪。
  彭宠道:“五陵豪右,亦是心怀叵测,羡慕渭南豪强得奉上林苑,抱怨魏王所赐爵位微小。”
  “当刘伯升进军时,彼辈既不肯出人力粮食支援魏王,也不送子弟来辅佐,竟欲作壁上观,而助胜者。更有不少人,同时接受了西汉印绶,以列侯自居。“
  他们虽然还没胆大到直接与刘伯升通信,里应外合的程度,但下次呢?当第五伦与也颇受豪强支持的西汉角逐时,会不会在背后捅刀?
  所以彭宠认为,五陵豪右和颜异一样……
  张鱼替他将那不要脸的话说了出来:“没错,虽然没有付诸实际,但彼辈在心里,已经反了!”
  所以这是……腹反罪?
  这逻辑鬼才惊得朱弟都微微反唇,当然,以“腹反”为罪名当然不能公开说出来,于是就有了这份名单和一大扎书信,不是要证据么?给他证据!
  既然是特地制作,那其中也就不存在“杀错”,都是以第五伦记录多年的小黑本子为基础,按着当年因为富不仁被打叉,且后续没有积极支持他的豪强,挨个点名。
  只要粗略将这名录一看,就知道第五伦重点打击的对象是谁了,他们有一共共同的名字:前汉遗老,元康列侯。
  汉宣帝元康四年(前62),施行了覆盖面较广的“诏复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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