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简单翻看了一遍,大体就是商标、明、技术、以及文学作品的专利权。
  还很粗糙,大体就是解释何为专利,何为专利权,以及其取得与消灭,实施与保护,权力与义务的总体规范。
  司马光说道:“这个法令不涉根本,臣以为行亦可,不行亦可。然臣编纂的《资治通鉴》,乃是食国家之俸禄,集众人之才智而成。”
  “如果有专利,那也应该属于国家,属于先帝,臣不敢求取分毫。”
  “至于其余小民的明,臣以为亦有保护之效,但是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臣想问,设若天家要取小民之专利,却又如何?”
  高滔滔不悦道:“岂有是理?司徒制定此法,目的却是保护我宗室勋贵,因为很多有价值的专利,需要集中人力,耗费大量资金的,只有我宗亲才能做到。”
  “为了保护前期投入,鼓励他们研究技术,方才设立的此法。”
  司马光不让步:“但是以后呢?臣不说现在,以后要是有小民明了有价值的专利,天家欲用之,那当如何处置?”
  高滔滔沉声道:“相公是不欲推行此法?”
  司马光说道:“世间才智卓识而沦于下僚者有之。如苏明润的制镜之术,设若他是一介草民,皇室欲得其法,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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