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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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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章 汉奸们,杀头啦!(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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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七年,七月初七,大名府城,万人空巷看杀人!

    这座昔日的大宋北京城,现在降了一级,成了河北路的府。河北路营田使司和河北路安抚使司,都在洪武七年的夏季,从相州迁到了大名府。

    而和河北路营田使司、河北路安抚使司一起迁移而来的,还有一个河北路提点刑狱司。

    现在洛阳朝廷的地方治理,大致上就是营田使司或转运使司管理行政,安抚使司管理军事,提点刑狱司管司法,大致上就是“三司并列”的路子。“三司”当中也是有个头儿的,就是营田使或转运使。

    在转运使路当中,管军的安抚使地位虽然低于转运使,但是独立性很强,转运使基本上不能插手军事。

    而在营田使路,因为营田使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民政官员,而是个管辖着屯田军府的军官(营田使都是武官),所以营田使路中的安抚使更像是营田使的副手。

    不过无论是营田使路还是转运使路的安抚使,除非有特旨,否则都无权指挥驻扎在其辖区内的野战部队。而这些野战部队,又至于军司和军种司的共管之下......至少这些军头在赵楷手里都服服帖帖的,只要赵楷能给下面的府兵分下去足够多的田,那就万事大吉了。

    至于各路的提点刑狱司,则是一个相对比较独立的衙门。主管司法刑狱这摊子事儿,一般的民事、刑事案件,都是提点刑狱司的活儿。

    不过官员犯法、军官和在役府兵犯法,提点刑狱司是不能过问的。至于镇抚司的案子,提点刑狱司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因为镇抚司是没有自己的监狱和审判所的,因此只能根据钦犯的身份不同,分别和军法司、御史台、提刑司会办案件,理论上也会出现三堂、四堂会审的情况——如果同一个案子有多名钦犯,其中包括平民、军人、官员,自然就得四堂会审了。

    而前一阵子在大名府这边抓到的一大批“伪官”,因为没有洛阳朝廷的官身,所以御史台是不管的,他们也不是大宋的军人,军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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