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见赵孟禧伸出一根手指,“一天...我只要一天!”
  “我赵孟禧当了二十年的富贵混蛋,直到国破家亡才明白,盛世的浑人好当,但卖国的纨绔却不能当!”
  “可我没办法,即使心有家国,也只能藏着掖着。依旧要插花抹粉,当一个连我自己都恶心的浑人!”
  “一天!!”赵孟禧红着眼睛,“我只要一天,哪怕一夜!当一夜的...好儿郎!!”
  赵维愕然,他懂了。
  他开始明白,赵孟禧为什么要穿那一身夸张的金盔金甲,因为那是他心中的渴望。
  就像他在崖山那时一样,当了两辈混蛋,终于有了高光的一刻,会让人沉醉,会让人上瘾。
  更无比地渴望向那些曾经看不起他、鄙视他的人,证明什么。
  赵孟禧现在就是这样的癫狂。
  他渴望当一个人人夸赞的好儿郎,渴望为了家国战死沙场。
  然后,躺在坟墓里,臆想着那些看错他的人,提起那个大雪纷飞的大都之夜,提起那个金甲银枪的大宋好儿郎,一个个惊掉下巴的滑稽面容。
  但是......
  只见赵维神情变得严肃,一把揽过赵孟禧的肩膀。
  “我懂了,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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