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乱世栋梁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十七章 为人不识王三郎(第4/6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看着,心中感慨:你能留下来陪世子,世子一定会很开心的。

    唉,奈何王妃不许...

    。。。。。。

    下午,徐府附近,李笠和王珩并肩走着,明日,李笠就要乘官船回鄱阳,他在寻阳新认识的朋友王珩,因为明日请不得假,只能现在为他送行。

    王珩家中排行第三,又称“王三郎”。

    李笠现,这王珩身上江湖气很重,这不是他用贬义词形容对方,而是说这王郎的人缘很好,似乎有许多江湖朋友。

    今日那群少年,言谈举止可以看出来,其中多有桀骜不驯者,但见了“王郎”,一个个听话得很。

    这种感觉,让李笠想起了《水浒传》里的“公明哥哥”,江湖人物一提到“宋公明”,个个钦佩不已。

    搞不好过得十来年,江湖上就会出现一句口头禅:为人不识王三郎,便称英雄也枉然!

    李笠不太清楚王珩是什么个情况,自称兵家子,不通文学,却能侍奉湘东王、湘东王世子左右。

    即是身份特别的王府侍从,又能和江湖草莽混在一起,十六岁年纪,接人待物十分老练,真不知是天赋,还是有什么奇遇。

    本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信念,李笠交了这朋友,对方很热情,今日还带他认识认识寻阳的“兄弟们”。

    李笠很配合,施展“绝技”,结识新朋友,也算是为日后的展多找些门路。

    但有些事情,李笠觉得还是当面说清楚比较好,免得双方误会。

    走着走着,李笠问:“王郎,何故如此为我在世子面前说话呢?”

    王珩回答:“那日王某不是说了?李郎是个硬骨头,在牢里受刑,那么多人都熬不过去,你却能,还能把铁案翻了,王某佩服不已。”

    “那两句诗,我不懂,大王饱读诗书,看了之后,念念不忘,不住说‘佳句’、‘佳句’,你若不说来历,肯定能得不少好处,却没有,把来历如实相告...”

    李笠摇

-->>(第4/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