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却不用缴纳一文钱、一粒米,还时常接受信徒的捐赠。
  财力雄厚的寺庙都会经营质库(当铺)、产业,并且放债。
  所以,换个角度来看建康城里的这些寺庙,就是一个个当铺、钱庄、金融公司。
  家大业大的寺庙,必然和达官显贵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两者之间是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而不是主仆关系。
  达官显贵为寺庙提供“保护伞”,寺庙在给达官显贵及其家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同时,也为其提供“金融服务”。
  典型的“金融服务”,就是吸纳资金,用于放债,由此获利,给“客户”分成。
  亦或是从事抵押行业,由此牟利,回馈“客户”。
  所以,达官显贵们有需求,需要通过“合作寺庙”,实现自己的资金“增值”,或者“代理放债”。
  李笠觉得“多种经营”的寺庙应该取缔,也不许寺庙有免税特权,并且要限制僧尼数量。
  奈何现实就是如此,他暂时改变不了,却能加以利用:让放债的寺庙,参与交易市场的运转,名正言通过一系列制度(譬如担任驵侩)捞钱。
  这些寺庙从新制度上获取了好处,等同于其背后的达官显贵,也从新制度上获取好处。
  此举等同于两军交战之际,用利益引诱敌人的友军,使其临阵倒戈,对昔日盟友施展“背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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