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所得,同样要分给书主一部分。
  这一做法,引起巨大争议。
  许多家族和个人拒绝将家中藏书“借”给少府寺印刷馆,也不屑于和印刷馆“合作”。
  但是,皇宫的藏书,已经向印刷馆“开放”,印刷馆对藏书进行誊抄、定版、印刷、销售。
  当然,少府寺是为皇家经营产业,销售所得,自然归入内库。
  这是月初生的事,虽然只是刚开始付诸实施,却引舆论哗然。
  随后,又生一件事:湘东王太妃做主,将故湘东王收藏的大量典籍,“授权”商务印刷馆进行誊抄,然后定版、印刷、销售。
  销售所得,包括“版权”的售卖,同样要有“分成”给湘东王府。
  据说故湘东王收藏的大量典籍,有很多是孤本,极其珍贵,许多人想借阅都无法如愿。
  有小道消息称,湘东王府靠着“版权”收入,一年至少能进账数千贯。
  书主都能有这么多收入,作为印刷方的少府寺印刷馆,收入肯定更多。
  皇宫藏书、湘东王藏书的珍贵程度,是数一数二的,印刷馆印出来的商品书籍,绝对不愁销路。
  有人带了头,而且是皇帝和藩王,把珍贵的书籍拿出来“合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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