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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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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目的(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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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不是他。

    。。。。。。

    午后,听涛阁内,李笠亲自拟诏令,封赏饶州鄱阳几户人家。

    这几户人家是在籍军人的军属,因为家中顶梁柱长期在外“执行军务”,多年未能回来和家人团聚,所以有优待。

    家人不需要服劳役,租赋“打骨折”,等同于不用缴,儿子“保送”入州郡学读书,费用由“有司”承担。

    现在,因为一次行动,这几户家里的顶梁柱因公殉职,李笠要履行承诺,提升其家人的待遇。

    所以,因公殉职人员的长子,均封侯。

    家属会异地安置,到“有司”在京的家属区居住,既保证待遇,也保证家属不受欺负或者报复。

    但是,李笠亲自定的规矩是“无军功不得封侯”,活跃在“秘密战线”上的特勤人员,名字不为人知,功绩也不好明着宣扬,怎么办?

    好办,将殉职人员的事迹定“密级”,不同“密级”人员,其立功后涉及封爵,门下省审核诏令时,由对应级别的官员看立功资料。

    若后续还有人质疑,需要对应等级官员才能查阅资料。

    但涉密内容不得外泄,否则依法处置。

    像这次,直接刺杀敌国皇帝的顶级功勋,封赏诏书得门下高官官亲自复核,之后的查阅,得六部尚书级别以上文武官员才能进行。

    这些官员查阅资料后,大概后背会凉:原来皇帝手中,握有一支规模大小难以判断的“阴影军队”,随时都能对目标人物动刺杀。

    与此同时,“有司”(特勤人员所属的上级主管部门)官署内的忠烈碑,会加上因公殉职人员的名字。

    让后进们记住,给朝廷卖命,真的能卖出个好价钱,而且是立刻兑现,留下的孤儿寡母,有很好的照顾。

    李笠写完诏令,让人封起来,连同“涉密资料”一起,送门下省审核。

    回想起长安那边传来的消息,李笠心中大定。

    周国的政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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