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猎犬。
这些部落和群体,可以通过不断讨伐草原部落,获取人口、战利品,既可以壮大自己的实力,也可以因此从中原王朝那里,获取必要的生活物资。
但他们即是雇佣兵类型的武装群体,却又是武装行商的商队,将中原产出的各类物资,销售给草原部落。
又把草原上的产出,以及所劫掠部落的人口,运到中原销售,以此谋利。
就是做中原和草原之间的“中间商”,以及“商业秩序”维护者,变相对草原进行“减丁”。
而中原朝廷,给予这些部落、群体以必要的支持,确保对方的“活力”。
譬如武装他们,给他们提供稳固的后方据点,承认他们对新拿下的地盘有管辖权。
又提供充沛的货源,鼓励他们把生意做大,让为朝廷卖命时立下战功的人,在体制内有上升空间。
如此起来,这些以别样组织形式存在的群体,就会极度依附中原朝廷,如同凶猛的猎犬,对草原上的敌人张牙舞爪。
平日里撕咬群狼,不让其形成有威胁的狼群,必要时,协助牧羊人(官军)歼灭有威胁的狼群。
并协助牧羊人控制草原上重要水源、牧场,确保草原上无法出现规模过大的狼群。
用贸易互惠而不是上下级隶属的利益捆绑,使得这种群体的忠心越个人道德,变成中原朝廷忠诚的马前卒,以及“中间商”。
这样的群体,可以有很多,相互间并无隶属,只对中原朝廷效忠。
他们必须把自己和中原朝廷捆绑在一起,利益和前途才能有保障,那么无论是谁当了头领,都得服从群体利益需求。
如此经营草原的方式,李笠知道后世有个类似的例子,那就是俄国沙皇最忠诚的工具人——哥萨克。
哥萨克是一种特别的群体,这些群体生活在草原地区,平日游牧、渔猎,顺便抢劫。
后来经过展,成为俄国的雇佣军,成为俄国扩张的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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