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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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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诱之以利(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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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的话),可以转到“廉租坊”居住,离开“安居坊”。

    或者,外来者可以在五日时间,自己去找工作,然后搬出去。

    也可以凭借用工证明,将自己和家人在“安置坊”的住宿时间,延长至十五日。

    于是,来外人口进入开封的第一步(有地方住,有活干),顺利结束,官方的引导工作完成。

    但是,制度若仅此而已,就会有不少漏洞。

    李笠看了一上午,对码头处的“外来人口分流工作”很满意。

    这项制度的宣传做得不错,运渎沿途各码头也做足了“预热”,所以许多抵达开封码头的人们,都知道去登记处登记,有钱拿,有蒸饼领。

    小吏们并不用四处奔走,就能轻松引导初来乍到的外地人,到登记处前登记。

    登记处前排起长龙,男女老少们依次领食物和钱,通关后进入安置坊,开始在开封的新生活。

    如此一来,小吏们其实就起着维持秩序的作用,不用“念经”。

    用利益来引导人们接受管理,这就是解决办法的另类思路,当然,前提是财政撑得住。

    并且要有多项措施,堵住漏洞,譬如:

    会有人反复冒充“新来的”,不停领取免费食物和安置费,并利用各种漏洞,在“安置坊”里混吃混住。

    甚至,会有人专门组织一个“团队”,通过组织大量“外来者”去码头登记处冒领食物和安置费来财。

    一人登记后过关,可领三十文,事后,组织者和过关者对半分,再分五文给其他参与者,剩下十文,入组织者钱袋。

    若一天组织三百人过关,组织者就能净赚三贯。

    以此暴富不太可能,但轻松赚点外快,还是可以的。

    所以,如何鉴别外来者到底是第一次来开封,还是反复来?

    如何避免那些明明在城中有住处,却要冒充初来乍到者去领安置费、占便宜的行为?

    李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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