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乞讨为生的那种,比如“武状元苏乞儿”。
  许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大户人家的佃仆、县衙门的衙役皂隶,也都属于贱民。
  以上贱民中数量最大的,地位最低的就是奴婢。
  这些,基本上是每个朝代都有,明朝也不例外。
  在大明建国之初,明太祖就把原先元朝的贵族,以及投降元朝的汉人官员,再有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手下的部将,全部贬为堕民。
  还有明成祖朱棣起兵推翻建文帝后,把仍然拥护建文帝的官员妻女,贬为乐户,充当官妓等。
  贱籍世代相传,并且男性贱民不能读书参加科举,女性不能穿颜色艳丽的衣服,不能走路的中间,不能与“良民”通婚等。可以说,在衣食住行上面全都有严格的特殊要求。
  因此,在修改礼制的时候,自然有涉及贱籍礼制这一块。参与其中的张明伟,便对贱籍提出了异议,强力推动了这次的户籍革新。
  虽然后世的大部分人肯定不认可这种户籍,至少在华夏大地上是,邻邦有种姓制度,那是他们的事情,管不着。
  不过在这个时代,他们对于这种贱籍也都是习以为常的。
  张明伟要说服他们,必须要拿出足够的理由,说什么人人平等,那不可能,用强权去强制执行,民间官府都会有异议。
  要知道,普通民众对上贱籍,那也是有优越感的。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贱籍的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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