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算了吧,老娘对猫毛过敏”——这些家长里短就不要提了,总之,当正式地适应了【生病后被高体温的存在触碰、就会变成某类固定动物】这个设定之后,面对小学就获得诺尔贝荣誉奖、或者才三岁便能一个人去撒哈拉周游流浪冒险,甚至还带回几只被晒干了的黑色大毒蝎壳当作伴手礼时,薄荷也能先把自己弄病,然后很自然地迈着人类祖先之一的步调,不理会齐木爸爸的声泪俱下,展现出黑色有毛生物的风采(在家)。
换句话说,她其实觉得这件事还挺好玩的。
沉迷于“变装”的新奇魅力,以月为频率,对于变身动物充满了新鲜感和“我和特殊”的态度,在那段时间,还没有彻底挖掘自己完全能凭借美貌出道,而非未来注定要当搞笑谐星的薄荷经常故意生点小病、想试试看下一次会变成什么;马的那一次,就是哥伦布探索新大6的结果之一——
然而,有个拖后腿的弟弟,也是件相对不幸的事情;他总是不顾薄荷的爱好,强行将她的身体回溯到一天之前的状态,让原本已经开始预备打喷嚏的薄荷只好堪堪止住张口的。
——就是因为多管闲事的家伙太多,地球才会绕着太阳、而不是自己公转的。
又一次被只有几十厘米的弟弟按在墙角壁咚……不是,是恢复身体健康,薄荷不禁许愿:早晚有一天,我要弟弟看着我快病死了也不敢随便伸手治疗,只能去全世界给我找一千零一个美少年,每晚床头换人讲故事——我一定要变成这样厉害的姐姐!
……
不过,小孩子——终究比不过多他几岁的大孩子;一个晴天,爬到高树上的薄荷低头俯视着愚蠢的弟弟们,下定决心后,她摸了摸被太阳晒得滚烫的毛刺虫,随即——
她就变成了毛刺虫……不是,是最喜欢它的天敌,一只鸟。
是一只小小小小鸟耶。
薄荷立刻乐得开心飞走了。
……
………
那个时候的薄荷,十分讲究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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