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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农耕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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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章 针锋又相对(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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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猪肉的买卖必须受到管控,这关系到民生。”顿了一下,丁兰又道:“也就是说,必须去办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否则还是违法。”

    肖阳起先被丁兰的话给惊到了,但一听到最后这句,整个人开心的不行。

    因为他知道,按照丁兰话中的意思,这次赵亮不管怎么样是抓定了。

    然而牛连芳的话,却是瞬间将他的得意给浇灭了:“但是农村私人买卖生猪不过五头,间隔时间过三个月的话,依然不能算违法,毕竟在农村,红白喜事都要杀猪,真要按照法律来严格执行,那百姓都会造反了。”

    这话说的模棱两可,其意思就是要肖阳知难而退,不要将今天的事情闹大,走走过程警告一下,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事实上在八十年代,根本就没有哪一门子法律规定百姓不能私自买卖猪肉。

    而是供销社将猪肉的买卖给垄断了,其他人要想染指,那是难上加难。

    当然了,在七八十年代,也只有供销社有猪肉卖,也只有供销社敢卖猪肉。

    这就造成了一种误区,所有人在潜意识中都将猪肉的买卖纳入了管控物品的范围,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这样。

    这其中的内幕刘星早就知道,要不然他哪里会让姐夫去王寡妇家买卖猪肉赚钱。

    眼见肖阳听了牛连芳的话还有些不懂味,执意不肯收手,当下轻笑了一声看向了牛连芳:“姐姐,我是农村人,不懂法律,既然你说有法律规定生猪的买卖不能过五头,那能跟我说说是哪条法律吗?到时候我也好找吴局去讨教一下。”

    “这个……”牛连芳的俏脸瞬间红了。

    她的本意,其实就是想当和事佬,让今天的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哪里会想到,现在这个肖阳抓着不放不说,连刘星也抓着不放了,这样下去可不行,到时候闹大,只怕他们这一行人会吃不了兜着走。

    因为……

    真的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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