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是肩负重担,可平日里大家各司其职,自有国家法令和朝廷章法可依,所以真正要劳动他老人家的,只是一些重要的、突的事情。”长须面老官员耐心的解释道:“而且苗大人办事效率极高,尤其是审案方面,曾经一天审案过三十件!”
  “哦,那还真是厉害。”
  少年表示很钦佩。
  理科男都喜欢较真。
  前世看电视剧经常看到有人吹嘘,我家大人一日断案破百,柳铭淇就忍不住想笑。
  写这些台词的编剧,脑子里难道全是蚂蚱么?
  拿一天工作时间六个时辰、也就是十二个小时计算,一天断案一百件,平均每件案件只能花七分钟。
  七分钟是什么概念呢?
  基本上案件双方(或只有单方)把自己的事情陈述清楚,时间也就差不多了——案件陈述可不是什么打快板,可以嘴皮子上下飞起,一两分钟吐出几百个字来。
  经办人员、仵作、证人等等,统统都不要说话了。
  入场退场还不能算时间,主审人员不能休息,不能吃喝拉撒。
  而一个官员想要准备审一百件案子,那么光是之前的查案宗、询问等等,花费的时间最少也不会少于一百个小时吧?那就得花四天多时间来准备,还必须得不眠不休,24小时通勤。
  这不是很可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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