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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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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8、549节 封官授爵,定国是诏(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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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乡村两级,将王权伸到基层。

    “……三府为一品。九部正二品;各司,各州牧为正三品……各郡正五品;各县正七品,乡正九品,村正十品。”

    连品级都定好了。

    不过,李洛没有马上推出海东实行的三级学堂制度,因为在偌大的东南,现阶段根本无力推行,也不是当务之急。

    接下来就是军制。

    《定国是诏》明确规定,兵员招募以及退役,抚恤,武官升迁任免等权责在兵部。管的是军政。

    而军令之权则在军师阁。

    军训和统兵权,当然在各级将领手中。

    乍一看和宋朝很像。

    但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唐国的文官除了财政后勤,不得插手军队事宜。而兵部和军师阁的官员,也是由武将充任,不是大武士出身的武官,无权掌管军事。

    第二个不同就是,唐**人警士的地位和待遇,要远宋朝的“贼配军”和捕快。

    就连军人和警士犯罪,也是由宪兵司和军法堂负责制裁,其他机构无权插手。

    “……大唐军务编制,以营师旅团联队都什为序。分设十级军衔,三级武士;营等同九部,师等同各州,旅等同各郡,团同各县……”

    随着唐军规模和战役规模的扩大,原本两万人的营,明显不适合再作为战略单位。于是李洛在营之下增加了师一级编制。

    古代,营往往代指“军”,编制可以很大,和后世的营完全不用。李洛以一师辖三旅,设师督统之。全师加师督的中军,高达一万八千人。

    营则辖三师,仍然以营督统之,一个营的兵力达到五六万人,足够作为战略单位,独当一面的担负方面军的作战任务。

    关于军制,李洛没有在诏书中说的太多,算是一笔带过,就是告诉百姓,唐军大概是怎么回事。

    最后,就是百姓最关心的税率和均田令了。

    李洛把这个作为压轴的重头戏,放在了开国大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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