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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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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0、611 我李洛,不能让千万男儿没老婆!(第7/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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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肥贸易,收入所得俱归清城所。

      如此一来,唐国将拥有世界上最干净的城市,还能减少疾病传播。

      最后一道命令,是颁布《女婴禁杀令》。

      本来,这应该是海东时代《大唐简律》的条文。可江南百姓对《大唐简律》还不太了解。李洛干脆单独一道诏,让百姓更加重视。

      “…夫大唐以道治国。有民家重男轻女,残杀女婴,以至于民间男多女少。寡人闻吴县,男子倍于女子,大而难娶,茕茕孤老,此非悖逆天道之报也?”

      “人有五伦,男岂无妻?寡人不忍彼等之患也。且,人之道,人命关天。女婴岂非人也?岂非骨肉也?虎毒尚不食子,生女而杀之者,禽兽不如矣。”

      “古来杀人者死。杀婴,亦杀人也,有违天道,杀亲,有违人伦。故以杀人罪从重论处,无论主谋同谋,主犯从犯,俱腰斩。知情不报者,苦役三年。钦此!”

      此令一出,人人悚然。

      好严厉的禁令!

      竟然无论主谋同谋,主犯从犯,不但全部按照杀人罪斩杀,还因为“杀亲”,罪加一等,从重处死!

      李洛和崔秀宁在海东已经这么干了,他们当然也要在东南四川这么干。

      后世不少人误解,以为古代因为战争,应该是女多男少,以为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是在现代。

      其实恰恰相反。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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