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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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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7、958节 《洛阳和议》…财务收支(第8/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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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部收罚款三万余;商部收罚款五万余;司妇寺收青楼风月税四十五万余;”

      “最后就是,专营司上缴盐、铁、糖、粮专卖银两千七百一十余万!”

      “综合以上各项数目,大唐洪武五年已收一亿四千余万!”

      “各项账目细表,财部还在核查统计,几天之后方能进呈御览。”

      财部尚书说到这里,满殿大臣都是又惊又喜。

      竟然这么多!

      足足比洪武四年多了四千多万,相比去年暴增啊!

      李洛甚至有些不相信这个数目。

      比得上北宋全盛时期的赋税了,而且大唐的税负还比北宋低。

      当然,比起蒙元最盛时期的四亿贯钱,还是有差距。不过,大唐银元远比蒙元的交钞值钱,蒙元的四亿贯钞,不会比大唐的一亿四千万银元高多少。

      再说,蒙元四亿贯钞税收,那可是苛捐杂税,横征暴敛的结果。不但搞得民不聊生,而且其中很多钱都被地方豪强贵族拿走了,上缴元廷的一半都没有。

      为何洪武五年的国库收入,比洪武四年暴增五成?

      说起来一点也不奇怪。

      一是洪武五年的农业比起洪武四年,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使得农税增加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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