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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鼎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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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二章 取代(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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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远的护荆蛮校尉治所,放在岑坪;而与荆蛮交易的乐乡大市,放在乐乡县城外。

      乐乡大市初起时,凡是到乐乡大市交易的蛮夷,都需要先往岑坪,向护荆蛮校尉掾属黄晅为如实申报行旅规模和携带的商品物资种类、数量,并出具护荆蛮校尉部熟悉的蛮夷精夫、渠帅事前签押作保的文书。

      待到乐乡大市以外,再向市掾出示护荆蛮校尉部出具的路引,经过市掾确认以后,再进入指定的交易场所,大宗交易必须在大市之中完成,绝不允许在外私自贩售。

      之所以这么安排,是为了避免无组织的蛮夷队伍贸然出山交易,引矛盾。而利用蛮部本身的力量,提前将蛮夷收束起来。

      具有签押作保的资格、能够在大市中提供交易场所的蛮夷部落,最初只有沙摩柯所部。后来随着荆南四郡全部被玄德公掌控,亲近护荆蛮校尉部的蛮夷领渐多,于是6续扩充到了七家。

      这七家分别是:自号五溪蛮王的沙摩柯、居于酉溪的领田氏、灃中蛮领相氏、长沙蛮领陈氏、溇中蛮部领潭氏、世代为蛮部大巫的祈氏,以及位于曹刘边境上的沮中蛮梅氏。

      其中又以沙摩柯的地位最高,与护荆蛮校尉部最为亲近……毕竟在江东方面的记录中这位蛮王还是杀死周幼平的凶手。

      沙摩柯本人也以荆蛮各部的利益代言人自诩,自从随同雷远往益州去了一趟以后,眼界渐渐高了,据说近来在部落中推行汉家制度,不似先前那般野蛮蒙昧。

      而雷远为了示以怀柔,素来不限制这七家领在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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